(原标题:于2025年10月21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代表委任表格)
粤港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96)将于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十时三十分在中国深圳市罗湖区鸿隆世纪广场A座32层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决议案:
一、普通决议案:
1. (a) 批准买卖协议;
(b) 授出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之特别授权;及
(c) 授权董事为使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生效,按其认为必要、合适、适宜或权宜的情况,代表公司采取一切相关行动、签署文件及协议。
二、特别决议案:
2. 批准清洗豁免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委任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需填写,若未填写,则视为登记于股东名下的所有股份均已委任。投票意向须在相应空格内标注“”,若无注明,受委代表可自行决定投票方式。代表委任表格须经签署,并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最迟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股东即使已提交代表委任表格,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在会上投票,届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回。
上述资料仅用于处理股东指示,除法律要求外,不会向第三方披露,且将在适当期间保留以供核实及记录。股东有权根据《個人資料(私穩)條例》查阅或修改其个人信息,相关请求须书面致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