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国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摘要:
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细则第124条设立,成员均为非执行董事,至少三名成员,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财务经验。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从成员中任命,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与外聘核数师每年会面不少于两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会议通知须提前十四天发出,可通过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成员可透过电话会议等方式参与会议,书面决议经全体成员签署亦具效力。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并及时发送成员审阅。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调查事项,可获取员工资料及外聘专业意见,并获充足资源支持。
主要职责包括:建议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罢免,检讨其独立性与审计有效性,制定非审计服务政策;监督财务报表、年报、中报及季报的完整性,审阅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审计调整、持续经营假设及合规情况;检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与管理层讨论相关职能资源配置;协调内外部核数师工作,审阅审计函件及管理层回应;监督举报机制;制订企业管治政策,审查行为守则,监察合规情况;审议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评估及组织架构方案。
委员会须公开其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如与董事会在外聘核数师任免上意见分歧,须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建议及异议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