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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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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两家标的公司均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营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芯片定制业务,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均服务于芯片设计企业,处于同行业。双方在技术、客户资源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协同效应,有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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