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规定,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组织人力资源部与财务资产部协助工作。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