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就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系东阳华盛全额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股份不超过31,922,147股,发行价格29.8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权益变动后,东阳华盛持股比例由14.96%增至20.53%,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东阳华盛承诺所获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符合规定,权益变动目的合法,财务顾问认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