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程序等均按规则执行,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