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包括内部、外部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与《公司章程》一致。薪酬遵循竞争力、按岗定薪、绩效挂钩、长短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及考核结果挂钩。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薪酬确定。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擅自离职等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