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与公司无利害关系,履行忠诚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有证券违法记录。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交易所审核后由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