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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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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复星医药: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工具为A股期权,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库存股份。计划拟授予不超过5,726,100股,占总股本0.2144%,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4,580,900股,预留1,145,200股。激励对象不超过201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行权价格为27.93元/股,行权期分为三年,每年可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薪酬委员会核查及内部公示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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