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席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证券部负责准备提案材料,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