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交易;(2) 收购上市证券的须予披露交易;及(3) 过往未遵守GEM上市规则的情况)
凯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03)公布以下事项: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交易:
于2015年9月22日至12月11日期间,公司与优派能源订立贷款协议,提供总额1500万港元的无抵押贷款,年利率17%,期限一年。2018年5月31日,公司再向优派能源提供150万港元无抵押贷款,年利率17%。2017年8月22日,公司与处于临时清盘状态的优派能源及其联合临时清盘人订立资金协议,提供最高5000万港元信贷融资,用于支付重组相关专业费用,实际垫付约2200万港元,年利率18%,期限36个月。上述财务资助构成主要交易,但未及时披露,违反GEM上市规则。
二、收购上市证券的须予披露交易:
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收购壹家壹品9800万股股份,总代价约1400万港元,占其当时已发行股本约3.39%。2020年9月9日,收购天臣控股1321.5万股股份,总代价约619.9万港元,占其当时已发行股本约1.10%。该系列收购构成三项须予披露交易,但未合规申报及公告。
三、过往未遵守GEM上市规则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及收购事项因合并计算后达到主要交易或须予披露交易标准,需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规定。违规主因为前董事会对规则应用存在无意疏忽。经查询,相关方均为独立第三方。
四、补救措施:
公司已采取内部审查、加强汇报机制,并将实施独立内控审阅、管理层培训、强化董事会监督及公司秘书职能,确保未来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