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将按规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