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X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预计自2025年8月至2029年12月31日向X公司销售5420~6495吨镍粉产品,按当前售价及汇率估算,销售金额约43~50亿元,最终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X公司为中国境内独家镍粉供应商,公司保证其独家购买特定型号产品权利。采购价格在现有基础上协商确定,受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影响。协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新加坡法律,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存在市场变化、不可抗力及收入确认等风险,实际销售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