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稿))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346,060元,经营期限至2035年5月29日。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相关程序依章程规定执行。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内部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