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提前10日提交。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