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立即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负责决策,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建立重大事件上报机制。内幕信息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董事、高管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