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享有知情权、参会权和获取信息权。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秘书在履职中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