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