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版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审查重大关联交易、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须经其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发现问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细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表决、保密等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