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三天送达。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专门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特定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措施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须签字确认并保密。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