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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W(01810.HK):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回条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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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回条)

小米集团(股份代号:1810(港币柜台)及81810(人民币柜台))发布通知,2025年中期报告(“本次公司通讯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已上传至公司网站www.mi.com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非登记持有人若无法浏览公司网站上的文件,可将注明姓名、地址及请求的书面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iaomi.ecom@computershare.com.hk,或邮寄至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公司在收到请求后将免费寄送印刷版文件。

有意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未来公司通讯发布通知的非登记持有人,应向其持股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统称“中介公司”)提供电邮地址。如仍希望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讯,请填写并寄回随函附上的回条,使用预付邮资标签(香港境内投寄无需贴邮票)。

有关电子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相关通知函,该函件亦可于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如有查询,可于香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香港证券登记处热线电话(852) 2862 8688。

附注:公司通讯指公司已发出或将发出供其证券持有人知悉或采取行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本函件适用于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且已通知公司有意收取公司通讯的非登记持有人。若已出售或转让股份,请忽略本函及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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