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接待来访、维护沟通渠道等。公司可通过公告、说明会、网站、电话、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或对股价作出预测。制度还规定了现场接待、突发事件处理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