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可进行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需及时披露。担保对象应具备良好资信,存在特定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管理,法务与证券事务部负责合同审核及法律事务。所有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被担保人违约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披露。严禁违规担保,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