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洪信)
本人王洪信,由提名人陶灵萍提名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未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从事财务、法律等服务工作,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任职期间将忠实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信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