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青岛双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为锦湖轮胎。本次交易已获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并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已批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披露境外审批进展、整合管控措施、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安排及业绩承诺等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相关规定,不构成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