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规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存在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后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