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两届。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决议须签字确认并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