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股份变动行为,防范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相关人员须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敏感期间交易。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严禁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违者收益归公司所有。违规行为将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