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自查期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4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和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丁莉娜、屈翠红、徐爱莲、金玉英等自然人及中金公司存在买卖武汉控股股票行为。上述人员及中金公司均已出具说明与承诺,称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经核查,该等买卖行为不属于禁止性内幕交易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