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87.5780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因多次资本公积转增及回购注销调整至当前数额。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回购后合计持股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