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就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共74人,代表股份99,481,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547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已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