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77,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4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94%,反对占0.1822%,弃权占0.5684%。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