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振宇))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系王振宇与张宝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协议于2025年9月18日到期,双方不再构成共同控制关系,持股比例不再合并计算。王振宇通过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6.25%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9%,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宝良、姚挺各持股3.77%。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减少持有公司股份,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股份限售期至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