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业绩变化、资产状况、人员变动等。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研判并组织信息披露。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