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其依法履职。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主持,研究解决经营管理重要问题。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情况、资产资金使用、经营指标完成等事项,并接受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评价,建立薪酬与绩效挂钩机制。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