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电子签名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应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须及时公告,股东可查阅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