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与工作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