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4,771,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1名,代表股份9,937,484股,占比1.6287%。合计403人参会,代表股份114,709,255股,占比18.7998%。会议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13,942,26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4%,反对707,692股,弃权59,300股。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