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会,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需提前通知,年度会议提前20日,临时会议提前15日。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需形成记录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