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25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九条,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罗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纯超和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已于2025年7月1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判断本次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不涉及新增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就相关事项致歉,并承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最终处罚以正式决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