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版))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于2013年12月18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0月10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修订。该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中小股东权利。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股东会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票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表决,各自计算当选结果。表决票仅设“表决票数”项,股东所投总票数不得超过其有效表决票数,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表决作废。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按得票高低排序确定当选。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需进行第二轮表决,仍无法确定则均不得当选。董事会成员不足时,按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网络投票按上交所规定执行,第二轮表决不适用网络投票。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