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不包括独立董事,且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时无须回避,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