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及《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按规定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