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投资部为执行机构。信息在披露前应保密,严禁内幕交易。定期报告财务数据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高管须签署确认意见。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流程、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及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