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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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1,407人,代表股份123,838,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