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等。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与交易所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保密工作及督促合规等。董事会秘书不得以双重身份行使董事与秘书职权。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在空缺超三个月后代行。解聘情形包括履职不力、重大错误或违法等。离任需进行审查并移交文件。本细则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