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会议室举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7人,代表股份140,40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752%。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