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但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可免。不得为非法人、财务造假、债务逾期、经营恶化等情形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申请由资产财务部受理,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重大担保事项须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资产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报送担保情况。公司须及时披露担保信息,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