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等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