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关联方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外担保须及时披露,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重大风险时也需及时披露。财务部负责受理担保申请并评估风险,证券部负责合规复核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